中国与国际发展报告2023-2024 | 新形势下中国国际发展合作展现新趋势新特征

2024-07-23 10:04:00 点击数:736 收藏

编者按

2023年12月15日,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发展合作研究所发布《中国与国际发展报告2023-2024》。报告共五个部分26章,详细分析了当前国际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以及各方的政策动向与实践特征,并对全球发展倡议的八大议题展开重点分析。为便于读者了解报告内容,我们摘录系列核心观点,分次发布。以下是第一篇:

面对新的国际国内形势,中国国际发展合作显示出一些新的趋势特征。

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规模保持稳定发展。中国对外援助规模从2000年的约45亿元螺旋上升至2022年的210.67亿元,2013—2022年中国对外援助年均预算支出205亿元。2023年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首次调动了国内外金融机构120亿美元的专项资金,进一步推动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融资方式的多元化。中国日益成为国际人道主义援助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联合国在中国设立多个人道主义物资生产、仓储、物流园区和枢纽。2022年6月,习近平主席在主持全球发展高层对话会时宣布,把南南合作援助基金升级为全球发展和南南合作基金,基金自2015年成立以来,在亚非拉的50多个发展中国家实施了130多个项目,惠及2000多万民众。

中国在发展领域提供的公共产品更加丰富。习近平主席于2021年9月21日在北京以视频方式出席第七十六届联合国大会时提出全球发展倡议,与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一道,“三大倡议”成为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重要机制。2022年6月,习近平主席宣布落实全球发展倡议的32项重大举措。截至2023年3月有100多个国家和联合国等国际组织支持该倡议,70余个国家加入“全球发展倡议之友小组”。中国将发展合作作为“一带一路”高质量建设的重要方面,加大发展合作力度,聚焦社会民生领域,进一步加强“一带一路”的公共产品属性,努力将“一带一路”建设成为“减贫之路”和“增长之路”。

中国国际发展合作法治建设取得进展。2023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明确了推动国际发展合作以及提供紧急人道主义援助、开展气候治理合作等发展合作相关工作的法律地位。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作为中国国际发展合作的主管部门先后颁布了系列法规。

中国国际发展合作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一方面,中国国际发展合作主管部门的人员队伍持续壮大。另一方面,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的机构扩大。2022年成立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对外援助服务保障中心,作为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的直属事业单位。

中国国际发展合作的信息发布机制持续改善。2021年1月10日发布《新时代的中国国际发展合作》。2021年4月发布的《人类减贫的中国实践》、2023年9月发布的《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的倡议与行动》等白皮书中也涉及中国对外援助和国际发展合作的内容。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于2021年编制印发《对外援助项目评估指标体系》《对外援助项目评估工作指导手册》。根据有效发展合作全球伙伴关系(Global Partnership for Effective Development Co-operation)的数据,2016年、2018年两次监测,中国国际发展合作的年度可预测性从2016年的78.3%上升至2018年的100%,中期可预测性从71.6%上升至75%。与之相对照,2018年DAC国家这一数据分别为88%和53.2%。

——摘自《中国与国际发展报告:透视与展望2023-2024》第二章“2020年以来的中国国际发展合作”(撰稿人:郭语,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经济合作》主编、副研究员)

来源: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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