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再度放宽中国个人赴日旅游签证条件

2011-08-11 00:00:00 点击数:280 收藏

  外务省于8月10日宣布,进一步放宽中国个人赴日旅游签证的发证条件。自9月1日开始,签证发放对象由过去的“具有一定职业地位和经济实力者”改为“具有一定经济实力者”,取消了特指政府、公共部门和大企业管理职位的“一定职业地位”这一审核要件;停留期限由15天延长到30天。
  日本自2009年7月开始向中国个人发放赴日旅游签证,2010年7月放宽了经济实力审核条件。本次再度放宽限制的主要原因:一是调查显示,对华个人旅游签证开放2年来,取得该签证赴日中国人失踪仅12人,占比远远低于其他国家;二是东日本大地震后,中国游客赴日旅游恢复情况良好,推动了政府放宽限制。
  外务省表示,期待通过这一政策的事实,中国个人赴日游客不断增加,中日人员往来交流更加密切。
 

  (首发子站:驻福冈总领馆经商室子站)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全部评论/我的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相关新闻
  • 成员单位——重庆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简介
  • 成员单位——武汉市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简介
  • 国务院新闻办发表《新时代的中非合作》白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