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海关3月4日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Glass fibre and articles)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期为5年(至2015年7月13日止)。
中国出口企业税率如下:(单位:CIF价格百分比)
1、山东泰山彼迪奥萨茨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泰山玻璃纤维邹城有限公司: 20.89%
2、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18.67%
3、重庆国际复合材料公司: 7.46%
4、其他中国企业: 4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