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在澳门设立贸易处

2011-09-28 00:00:00 点击数:476 收藏

 根据工作需要,商务部在澳门设立经贸促进机构,机构名称“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经济部贸易处”,主要负责两地经贸交流有关事宜。

  联系方式:
  电 话:00853—87922401
  传 真:00853—28787191
  地 址(临时):澳门苏亚利斯博士大马路,中国银行大厦24楼D座
  网 址:http://mo.mofcom.gov.cn


 

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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