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程安排
日期 |
星期 |
活动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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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
启程赴维也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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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
布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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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
开幕式、博览会典礼; 圆桌会议:能源及气候变化,参加者的午餐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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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
论坛1:能源与工业发展(UNIDO); 论坛2:能源、气候变化及社会发展(ILO); 论坛3:能源、气候变化及生物多样性、林业及土地流失(UNE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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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
论坛4:能源、气候变化与农业问题(FAO) 论坛5:能源、气候变化与健康、年轻化及妇女主题(WHO、UNFPA); 论坛6:农业贸易、可再生能源、气候变化与资源后去(UNIDO、FA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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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
高级发展合作执行领导会议;技术合作交流会议及讲座、法律授权会议、公私合作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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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
博览会闭幕式,联合国授权及颁奖典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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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
启程回北京 |
二、参会单位和人员要求
1、行业领域:与能源、新能源、可再生资源、气候变化、环境保护、教育等相关行业。
2、企业:与其它发展中国家已经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并取得较好成果的机构和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产品,适合与其它发展中国家合作的机构和企业。
3、数量:因代表团名额有限,仅限五家单位,每个单位参会人数上限为三人。
(1)参与方式:
l 向联合国南南合作基金提供捐助
l 参与发起出版南南合作或南南多方发展合作的宣传品(例如:南南合作进行中;南南合作全面介绍;发展中国家报导);
l 投入印制“全球南南发展博览会”介绍小册子(一种介绍全球南南发展博览会有关展览项目的印刷品);
l 发起组织与本博览会有关的论坛会议或活动;
l 发起并安排内陆国家或最不发达国家的国家元首或政府高级代表前来参会;
l 发起并安排非洲、阿拉伯、亚太地区、欧洲及加勒比国家的政府高级代表前来参会;
l 发起并安排政府间或非政府机构的高级别代表前来参会;
l 发起与本博览会有关的论坛会议。
(2)赞助“全球南南发展博览会”的参与单位可享有
l 被邀请参与本博览会和首脑会议的所有活动;
l 在相关论坛上进行发言;
l 获得和其他国家和组织及援助提供方进行交流之机会;
l 提供独立展位展出有关项目和成果及产品;
l 赞助单位之标识、宣传品、小册子、海报均可登录在本博览会网址进行宣传。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长旺
电 话:010-63989077/63989272转815
传 真:010-63989902
邮 箱:ssceditor@ecdc.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