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发展机构应大力支持南南合作

2014-11-07 00:00:00 点击数:541 收藏

我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王民在联大二委关于议题24发展业务活动和南南合作会议上发言指出,目前,世界经济复苏步伐缓慢且不均衡,局部冲突地区人道主义危机加剧,全球公共安全又遭埃博拉疫情威胁,全球发展资源短缺明显,广大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发展挑战日益严峻,联合国发展业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提高。

 
2012年联大通过关于联合国发展业务活动四年期全面政策审查决议,对联合国发展系统和机构提出了发展业务活动筹资、国家能力建设和发展实效贡献、提高系统运作效率及后续行动与监测等多方面的明确要求,为联合国发展系统在总部、区域和国家层面业务活动确立了全系统政策指导。决议的实施虽已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尚未得到全面实施。中方敦促联合国发展系统及各机构认真、全面贯彻决议要求。
 
王民指出,第一、应将消除贫困和促进发展作为核心工作。目前,全球仍有超过12亿人生活在极端贫困中,消除贫困仍是当前最大的全球性挑战,联合国展系统应继续将减贫和促进发展作为工作的核心,切实帮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等特殊处境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二、应不断改善资源总量和结构。充足、稳定、可预见的资源总量与合理的资源结构是联合国发展业务活动灵活及时地支持发展中国家实现国际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联合国发展系统和机构应继续加大筹资力度,积极拓展伙伴关系,加强评估与审计,将更多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和能力建设项目上。
 
 
第三、应继续将促进履行官方发展援助承诺作为发展筹资的重点。充足的发展资源是保障目标执行和实现的基础,应建立更加平等均衡的全球发展伙伴关系,致力于促进共同繁荣与发展,其核心仍是南北合作。联合国发展系统和机构应敦促发达国家承担发展筹资的首要责任,切实履行其国民总收入的0.7%的官方发展援助承诺,加大对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对非洲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援助力度。
 
第四、应加大对南南合作的支持。近年来,南南合作持续快速发展,成为发展中国家在平等互利基础上探索发展实践、相互支持、分享成功经验的有效途径,为国际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但南南合作的议程必须由发展中国家主导,南南合作是南北合作的补充而非替代,南北合作仍是国际发展合作的主要形式。联合国发展系统和机构应为南南合作提供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为南南合作的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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