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亚非阐述解决叙利亚问题原则

2011-11-08 00:00:00 点击数:1092 收藏

 

 

  新华网日内瓦10月7日电(记者杨京德 刘洋)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何亚非7日在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负责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第12轮会议上阐述了解决叙利亚问题应遵循的原则。

  何亚非说,中方高度关注叙利亚局势的发展,认为解决叙利亚问题应遵循以下原则:第一,叙利亚各方保持最大限度克制,避免一切形式的暴力行为和更多流血冲突,推动叙利亚局势尽快走向缓和;第二,积极推进由叙利亚主导的、具有包容性的政治进程,以化解叙利亚当前危机;第三,叙利亚政府尽快落实改革承诺,叙利亚各方建设性地参与政治进程,使叙利亚局势早日恢复稳定;第四,国际社会的帮助应是建设性的,应有助于缓和叙利亚紧张局势,有助于推动政治对话化解分歧,有助于维护中东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更要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特别是不干涉内政原则。

  何亚非指出,中国主张在人权领域进行建设性对话与合作,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以公正、客观方式开展工作。反对人权问题政治化,反对在人权问题上搞施压对抗和点名羞辱。

  何亚非说,叙利亚是中东地区的重要国家,叙利亚保持和平与稳定,符合叙利亚人民和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

  何亚非表示,中方注意到叙利亚在促进和保护人权问题上面临严峻挑战,希望叙利亚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民众的各项人权,早日实现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和人权事业的全面进步。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负责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3日至14日举行第12轮会议,审议塔吉克斯坦、坦桑尼亚、多哥、冰岛、摩尔多瓦、叙利亚、乌干达等16个国家的人权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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