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援外培训为轴 走创新发展之路 ——浅谈HRC中心南南合作

2014-06-27 00:00:00 点击数:667 收藏

 

亚太地区小水电研究培训中心自1981年成立以来,受国家商务部、科技部、水利部、联合国有关机构的委托,共举办了67期小水电、水资源以及农村电气化领域的援外培训班或研修班,为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培养了数千名小水电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包括众多部、局级领导在内的小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决策者和管理者,得到了联合国机构和发展中国家的充分肯定和广泛欢迎,被誉为“世界小水电之家”。亚太地区小水电研究培训中心是最早承担国家援外培训任务的中心之一,现已成为我国小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对外合作的重要窗口。

中心紧紧围绕援外培训,依托自身在小水电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农村电气化领域的技术实力,并结合工程设计、技术咨询、合作研究、项目示范、设备出口等方面的成功经验,走出了一条由单纯的技术培训转向技术和经贸相结合的创新发展之路。

    一、广泛开展政府间科技合作

多年来,我中心积极利用技术优势和行业影响力,在联合国和政府合作的框架下,积极开展小水电及其他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双边技术合作与联合研究、示范。在“电子负荷控制器的应用研究”、“小水电站自动化、远动化试点”、“中小水电无人值班技术”、“农村电力系统降损节能技术”、“箱式整装小水电站关键技术”等方面获得了多项发明专利。

20137月,中心与巴基斯坦可再生能源技术署合作,共同向两国科技部申报了科技部对发展中国家科技援助项目--中巴小型水电联合研究中心并获得批准。我中心项目代表团于201312月初前往巴基斯坦执行该援外项目。期间拜会了巴基斯坦科技部部长并举行会谈,同时与巴基斯坦可再生能源技术署签订了项目实施协议,双方将共同开展水电、风能和太阳能互补研究、箱式水电站及自动化技术的研究与示范,力求把中巴小型水电联合研究中心建成为中、巴两国政府间高层次、高水平的可再生能源技术研究、示范、开发和能力培养基地。

中心与越南水科院一直保持着友好合作与交流,双方向两国政府部门多次成功申报和执行中、长期国际科技合作交流项目,开展小型水电站开发与水电站自动化系统研究。2011年,双方成功申报了“气候变化引起的灾害条件下农村水电应急保障技术”研究项目,共同开展了“小水电黑启动及灾害条件下农村水电应急保障技术”的研究,中心已向越方提供一套箱式水力发电设备,作为用于“黑启动”的备用电源。

此外,中心与南非合作开展“小水电-太阳能互补发电系统研究与示范”;与坦桑尼亚联合开展“坦桑尼亚区域电力发展与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与委内瑞拉开展“小水电站工程咨询、技术培训、技术转让及产业化的合作”;与塞尔维亚、保加利亚、黑山等东欧国家合作开展小水电设备试制、技术研究和设备推广等双边合作项目。

    二、大力推动小水电技术与设备出口

根据商务部提出的“对发展中国家的国际科技合作工作特别要与落实科技兴贸战略紧密结合”的方针,中心积极践行“走出去”战略。通过学员的介绍,在土耳其、巴基斯坦、越南、老挝、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马其顿、塞尔维亚、阿尔巴尼亚等国不断拓展小水电技术与设备出口业务。中心成功向马其顿出口箱式水电技术与设备;为塞尔维亚等国提供水能资源开发前期规划,协助进行开发选址;顺利执行土耳其、巴基斯坦、越南、老挝、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等30多个国家小水电站机电设备成套出口及安装任务。如今中心成功执行的国外小水电站机电设备出口及咨询、设计服务项目已达一百多个,其中建成发电小水电站30多座,合同额近亿美元。不仅创造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而且成功将技术合作进一步扩展到经济合作的领域,大大推动了我国小水电及新能源技术与设备的出口,向国际社会展示了中国小水电的技术实力,充分体现了国际培训的“多元化效应”。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1、继续通过援外培训,广泛宣传中国小水电及农村电气化成功经验,推广中国小水电技术,提高周边国家建设小水电能力。

大多数周边国家小水电资源丰富,但大部分并未得以开发,经济发展与电力短缺的矛盾日益显现,而缺少小水电专有技术和设备是阻碍各国小水电开发的重要因素之一。我中心将一如既往、全力以赴地执行好国家商务部的援外培训项目,同时将根据东南亚国家对于小水电领域能力建设的急迫要求,结合与东盟秘书处已建立的良好合作基础,在东盟国家之间广泛开展双边/多边的技术培训和研讨。

2、依托政府间科技合作,建立小水电培训基地、小水电联合研究中心以及小水电设备研制基地,广泛开展联合研究和项目示范。

1)结合我中心正在实施的中国-东盟外交基金资助的东盟国家小水电及太阳能系统培训项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佩罗基金资助的东盟国家小水电及农村电气化研讨项目,充分发挥东盟秘书处的区域优势,拟在东盟国家建立小水电培训基地;

2)基于中心与巴基斯坦可再生能源技术署前期的顺利合作,将“中巴小型水电联合研究中心”建成一个两国政府间、国家级、高水平的联合研究机构;

3)利用中心与马其顿、塞尔维亚、阿尔巴尼亚等国的合作和良好的市场效应,拟与保加利亚联合建立小水电设备研制基地,开展小水电设备试制、技术研究和设备推广等合作项目。

3、发挥中心国标、行标制/修订的领头作用,加强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方面的标准化推广工作

我国小水电行业技术标准完善、成熟,种类齐全,但是国外政府的水电机构和组织对我国小水电领域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不熟悉,国外业主也不甚了解。我中心将发挥在行业内的国标、行标制/修订的领头作用,组织翻译国内用于水电站设计、咨询和施工标准(包括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以及小水电设备的制造标准等,并向国外推广应用。

新形势下,中心作为亚太地区乃至全球范围内小水电领域的专业研究和培训机构,要深刻认识小水电国际合作在促进我国对外交往,提升我国国际威望等方面的重要性,不断探索和创立南南合作的新模式,依托自身优势,切实开展小水电双边和多边合作研究、交流与培训,不断提高国际知名度,大力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让世界更多地了解中国小水电,为发展中国家小水电开发做出积极的贡献,推动中国小水电全面登上国际舞台,这也将是我中心不断发展所追求的宏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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